經銷商專區使用條款
當您使用奇美集團 新視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HIMEI」)經銷商專區電子服務平台(以下稱本平台)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相關規定。「CHIMEI」保有隨時修改或變更本平台及提供服務內容之權利。如若修改或變更後,您仍繼續使用本平台服務,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項修改或變更。
一、經銷商帳號、密碼及安全
使用「CHIMEI」經銷商服務專區,將會取得專屬之帳號及密碼,您對帳號及密碼之安全負有保管之責任,利用該帳號及密碼所進行的一切行為,您將負完全的責任。您並同意以下事項:
- 1.不任意將您的帳號與密碼提供他人使用,包含訂貨或查閱積分…等。
- 2.帳號與密碼如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應立即通知「CHIMEI」。
- 3.於每次使用經銷商專區功能結束後,應登出並結束帳號使用。
- 4.對自身的帳號和密碼因管理不善或不當之疏失所發生的一切後果應自行負責。
二、禁止轉讓
經銷商不得轉售、轉讓或移轉其在本專區之權利義務予第三人,如有違反,「CHIMEI」得單方終止經銷商之資格,經銷商不得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三、本平台提供之服務內容
- 1.訂單採購作業。
- 2.訂單查詢作業。
- 3.商品服務報修及進度查詢作業。
- 4.庫存管理及回報作業。
- 5.留言板。
四、本平台服務的維持、中斷或停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CHIMEI」得隨時暫停經銷商帳號使用:
- 1.從事毀損、竊盜、破壞、入侵等任何有損「CHIMEI」網站或本平台服務內容之行為。
- 2.違反使用條款內容或有妨礙、干擾其他人使用「CHIMEI」網站或本平台服務之權利。
- 3.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平台服務。
- 4.違反經銷合約、「CHIMEI」經銷商規範或任何非經「CHIMEI」允許之商業營利行為,經「CHIMEI」通知後仍未改善者。
- 5.經銷商營業之情事有違反法令規定者。
- 6.「CHIMEI」有正當理由認為屬不適當之行為。
您同意「CHIMEI」因本條款情事終止您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本平台服務之使用,無需進行事先通知,且「CHIMEI」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五、系統中斷或故障
「CHIMEI」為了提供良好服務,會盡可能維護保持本平台系統良好之運行,在設備發生障礙故障時,「CHIMEI」會盡快修理恢復其運作,但仍有可能會出現中斷或故障等現象,或許將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喪失、錯誤或其他經濟上之損失等情形。在下列情形,「CHIMEI」有權暫停或中斷本專區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對於您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平台服務而造成的損害,「CHIMEI」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1.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遷移、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 2.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使用說明條款情形;
- 3.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六、經銷商資料使用同意
- 1.經銷商個人資料適用「CHIMEI」官網的隱私權保護政策。
- 2.經銷商加入本平台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依本平台服務條款,由「CHIMEI」資料管理者進行經銷商資料管理。
- 3.為維護經銷商權益及網路交易安全,如若檢警機關及法院為犯罪追訴、審判之目的, 「CHIMEI」將依照法律規定及法院裁判, 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 4.經銷商對本平台個人資訊管理有疑義時,得向「CHIMEI」提出書面查詢,「CHIMEI」將依規定予以處理。
- 5.如經銷商與「CHIMEI」之經銷合約終止,或經銷商因違約或違反本平台使用規範,而被停止經銷商資格後,經銷商個人資料於雙方關係終止一年後予以消除。
七、條款修改
- 1.「CHIMEI」有權隨時更新修改本條款內容,且所有更新修改於本條款公布後立即生效。若您在本條款更新修改後仍繼續使用本平台相關服務,該使用行為將被視為同意接受並遵守所有更新修改後條款內容。為確保您的權利與義務,建議定期瀏覽本條款。若 您不同意遵守本條款及相關法令的約束,應立即通知「CHIMEI」並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務。
- 2.您同意本平台服務或本條款內容以電子文件作為意思表示方法之依據。
八、智慧財產權
本平台提供予經銷商之各種服務功能、程式及其內容(包括但不限於「CHIMEI」商標及商品圖文等),其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CHIMEI」,經銷商僅得於執行經銷業務範圍內自行使用,未經「CHIMEI」書面同意,不得自行為編輯、重製、修改、散布、公開發行、傳輸或授權他人使用,如有前述侵害「CHIMEI」智慧財產權情形,「CHIMEI」除得逕行停止經銷商使用本平台服務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九、保密協定
經銷商及其員工就本條款之事項,及因履行本條款所知悉本公司之機密資訊、銷售方式及任何所屬於本公司之智慧財產,應負保密責任。如有違反,「CHIMEI」得逕行終止經銷商資格,經銷商並應賠償「CHIMEI」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及費用 (包含但不限於和解金、律師費及訴訟費用)。
十、留言板使用限制
- 1.不得公佈或傳輸任何誹謗、侮辱、脅迫、具攻擊性、騷擾、猥褻、不雅、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形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 2.不得利用本網站公佈或傳輸任何侵害他人名譽、肖像權、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之文字、圖形照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
- 3.透過本平台所表達與登載之言論、觀點、資料與訊息,均屬該刊登者之個人言論,由該刊登者自行負責,與本平台無關。您必須自行分析與判斷此類訊息之正確性與可信度,並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本平台不對此類言論負任何法律責任,亦不擔保此類言論之正確性、完整性、合法性與品質。
- 4.使用者自行公佈於本平台或透過本平台傳輸之一切內容應自負全責,且不得為任何違法目的或以任何違法方式使用本平台,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以及其他關於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
若違反本條規範而侵害他人或本平台之權利時,應自負全責。本平台亦有權在不事先通知之情況下,將上述內容移除,並採取必要之法律行動,若因此而造成本平台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名譽損害、相關訴訟費用與律師費用),本平台並得依法請求賠償。
十一、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